“小三”和正室不小心碰面,必定针锋相对,电光火石。然而,“正室”及其亲戚却对丈夫的外遇对象进行殴打和勒索。2018年8月17日,从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获悉,两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公安分局取保候审。

2017年4月27日8时许,周某在合肥市瑶海区一菜市场,被其男朋友张某的老婆王某兰及王某兰姐姐碰到,王某兰见到她十分气愤,便嚷嚷要带周某去派出所,双方争吵起来。
随后,王某兰及其姐姐强行将周某带往自己的住处,并电话通知其侄媳妇和弟弟王某炯,两人到场后,对周某实施辱骂并殴打周某。
接着王某兰便和弟弟和侄媳妇带着周某前往周某的家中,王某兰的弟媳王某梅及女儿张某静随后赶到,在周某租住处对周某实施殴打行为。
张某静出于让周某和其父亲断绝来往的目的,先是恐吓周某要剃掉其头发,随后又写下一张五十万元的借条给周某签字按手印。(此后张某静并未凭此借条找周某要钱)
随后,王某梅在卧室让周某拿出银行卡、身份证,王某炯和王某梅夫妻二人带着周某来到银行,两人将周某银行卡内的8万元钱全部取出才放其离开。
最终,王某炯和王某梅因涉嫌敲诈勒索罪,目前已被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区分局取保候审。